2026年9月16日 星期三

思考 : 哲學裡的星星, 月亮, 太陽

  •  導論
    • 哲學屬概念工程, 探究思想結構
      • 探究自身與意志, 探究時空因果, 探究價值與義務, 探究知識的來源等
      • 重點在於自我反思, 反思思維架構與概念
    • 哲學的目的性
      • 純粹理解的願望
        • 知道而樂
      • 藉反思影響實踐活動
        • 好比順受其正的態度
        • 亦可用於避免謬誤或偏差歸因
      • 對深信不疑的一種反抗
        • 藉由理解, 而能改變現實 
  • 知識
    • 笛卡兒
      • 我思故我在
        • 我們永遠無法排除一個可能性: 我們認知的現實, 是一個機制所虛構的,而這機制足以讓我們無現實和虛擬
          • 極度懷疑的惡魔
        • 我仍可區分出屬於我的思想和非屬我的思想之物, 由此區分得到我的存在性
        • 此一思惟無法保證身體的存在, 故走向身心二元論
      • 感官與理解
        • 感官可能出錯, 人對於事物的認識, 是出於理解而非純粹感官
          • 理解之中, 蘊含清楚而明確的觀念,如數學
          • 這帶出理性主義, 以及背後的先驗理性
          • 無須現實經驗, 由理性認證為真, 稱為理性主義者
      • 概念與實在的對應
        • 這邊做了一個延伸: 理性中的概念, 現實中應有其對應的存在 (標誌論證)
          • 由完美的概念, 推出上帝的存在
          • 上帝的存在且完美, 所以上帝不會欺騙我, 所以我清楚且明確感知道的上帝存在
          • 循環論證
    • 休謨
      • 質疑笛卡兒的先驗理性
        • 先於一切, 自明而可信的原初源則根本不存在
        • 即便有, 也無法用以推得其他事物
          • 個人認為, 這邊應該是承認 "我的存在性" 但無法由此倒出其他事物
      • 信念需要基礎, 但這基礎並不如笛卡兒理性般牢固
        • 日常生活的邏輯可以歸納出分配律, 我們可以用此推理, 但碰到量子邏輯需要修改分配律, 換言之, 基於現實重新歸納原則
      • 一切基於感官經驗, 稱為經驗主義者
        • 感官因演化擇進而來, 因有其可靠性
    • 融貫結構
      • 不把知識基礎規於純理性或純經驗, 而是如網狀彼此支持的信念
        • 論證需要前提, 但沒有事物是一切論證的前提
        • 讓論證形成網路, 彼此互相支持
        • 這可能忽略掉信念之間的演繹關係
  • 心靈
    • 笛卡兒 - 實體二元論
      • 世界上擁有兩種特質, 心理特質和物理特質, 人類同時擁有這兩者
        • 身體發生的事情, 和其他物質遵循相同法則
        • 心靈發生的事情則不同, 與精靈/天使等採同樣法則
      • 常為各大宗教的觀點
        • 靈魂不滅論, 輪迴, 身體死後的世界等
      • 挑戰:殭屍和突變人
        • 殭屍擁有相同的物理反應, 但沒有心靈
        • 突變人一樣有相同的物理反應, 但是其心靈運作機制和我不同
        • 我思可以保證我的存在, 但以此類推會陷入單一個例類推的風險, 故無法保證他人的存在
        • 追根究柢, 在於此一學說無法給於心靈/物質明確的分野和互動形式
    • 偶因論
      • 心靈沒有體積與質量, 身體沒有思想, 如何連結兩者?
        • 偶因論歸因於造物者的隨機美意
      • 物理對身體的影響, 不直接影響心靈, 而是上帝的美意影響心靈
      • 除了無法克服殭屍和突變人的挑戰, 也有系統過於冗餘的問題
        • 一套能感受物理變化的系統的複雜度, 遠低於為每次物理變化施加心靈作用的系統
    • 預定和諧
      • 物理和心靈這各自獨立運作, 沒有互動, 但因為初始程式設計得太過完美, 所以永遠保持同步.
      • 但這意味心靈的選擇對物理並無實際的因果關係, 挑戰了自由意志和隱含命定論.
    • 邏輯行為主義
      • 心靈不是機器裡的幽靈, 而是一種語言上的描述方式
      • 以行為發生傾向去表述心靈狀態
        • 好比, 疲勞的心靈狀態, 可以用"休息"的行為發生傾向去描述
      • 解決身心互動
        • 心靈是行為傾向, "心靈如何推動身體"自然得到解釋
      • 解決它心問題
        • 心靈狀態等同於可觀察的行為傾向, 觀察他者行為傾向即知其心靈
      • 問題: 內部主觀性
        • 自身疲勞時的提不起勁等主觀感受消失
        • 當他人不展示行為傾向, 是否真的意味沒有心靈狀態?
      • 延伸: 功能主義
        • 不同傾向行為會互相影響, 導致外部行為傾向的異同
          • "痛苦但想忍耐", 行為會與單一感覺脫鉤
    • 身心同一論
      • 心靈狀態不是機器裡的幽靈(反對二元論), 也不是外在的行為傾向, 心靈狀態"就是"大腦的物理狀態"
      • 痛就是某些神經纖維的放電, 兩者不是因果, 而是同一事物的異稱
      • 這肯定了他人的心靈狀態, 但否定對物理結構有差異的物種的心靈狀態
        • 不同神經體系的動物不會有人類一般的痛覺, 即使他們受傷也會掙扎
    • 非化約物理主義
      • 底層是物理的(形上同一性)
        •  世界上沒有靈魂, 所有的心靈事件, 在發生的當下都是一個物理事件.
        • 肯定私有語言
      • 高層是自主的(功能主義)
        • 心靈的"運作邏輯與功能"無法被粗暴地化約(reduce)為純粹的方程式
        • 心理學與資訊科學依然有其獨立存在的學術價值與解釋力
        • 否定私有語言
  • 自由意志
    • 決定論
      • 任一事件都是先在肇因所結的果
      • 世界的前一狀態決定現在狀態, 現在狀態決定未來狀態
        • 拉普拉斯的惡魔
        • 人無力左右現在和未來
      • 個體的行為受控, 既不自由也不具責任
    • 物理未定論
      • 人類觀察到量子的隨機性
        • 但隨機結果引發的行為, 並不屬於個體的理性決策
      • 如果人的行為受隨機性影響, 那人依舊不自由也不具責任
    • 身心二元論
      • 嘗試以進"靈魂", 並將自由置於其中
        • 但靈魂何以不受決定論的因果和未定論的隨機的束縛?
    • 並存主義
      • 並存二者 "承認決定論" 和 "要求人為自己行為負責"
      • 認為人只要有採取不同行動的可能性, 便是行動自由的主體
        • 不受任何因果律約束的絕對自由 -> 不受外部物理暴力脅迫的實踐自由
        • 後續修正中, 考慮到思想和選項可得性, 即同有自由選擇和選擇項目.
      • 個人認為, 偏向實用性的思想
        • 讓前瞻性的責任觀作為影響要素, 去改變人的決策機制, 藉此規範行為以謀求群體利益
      • 灰色地帶: 內部控制與外部控制難判定
        • 刻意降低內部控制, 置自己於無知者
        • 採用決定論的觀點, 最終總能衝動歸因於腦內化學物質, 將沉淪歸因於外部社會文化為位階
      • 因果過度決定
        • 多因造就一果, 即使一因失效, 會有他因補上
        • 人的內控雖可讓人原本選擇不那麼作, 但其他因迫使其那麼作
          • 如此來, 犯罪的責任如何歸屬?
      • 物化人
        • 當以科學機制解讀和治療人, 人味消失了
          • 不斷開藥平衡腦化學反應, 而不關心病人觀點的心理醫生
    • 懶人詭辯
      • 未來是定數, 所以不必有什麼作為
        • 子彈早已決定會被命中之人, 防範措施無意義
        • 故事中, 知曉命運而企圖避開之人, 其反抗的行為往往是命運的觸發點 (伊底帕斯)
      • 回應: 未來是定數, 所以趕緊努力
        • 如嗑爾文的預選論
        • 未來被成功選上的人, 現在將遵循命運而努力
      • 個人認為, 命定論給予處境不佳者慰藉.
        • 對於命運/自由意志的詮釋很多, 但基本上都缺乏證據
  • 自我
    • 穿越時間的那個『我』,到底是什麼?
    • 現實的自我和宗教的自我有落差
      • 現實的自我, 曾經年幼, 會長大, 會老, 會有意外, 且構成身體的有機物質, 除大腦外每七年改變一次
      • 宗教的自我, 生在別的時空, 有別於肉體存亡的靈魂存在, 有前世有來世有輪迴, 且受生前業報影響
      • 宗教的我, 是個超乎現實經驗的神祕存在
    • 不同哲學家的我
      • 笛卡兒的自我和身體分離, 如基督教的靈魂觀
      • 休謨肯定感官, 經驗, 情緒, 但否認有所謂 "我" 的經驗主體, 如佛教的吳我
      • 里德則強調有單一且恆常的我, 如印度教的阿特曼
        • 改變原於複合物的構成分解, 靈魂自我單一故不改變
      • 洛克
        • 個體的構成改變, 在不影響組織和功能協同時, 不影響同一性
          • 對人而言, 即記憶與意識的延續
            • 沒有轉世前的記憶, 由此否定輪迴
          • 人經歷生命歷程後, 仍是同一人 (西休斯之船)
          • 另一方面, 我們不會在一個人身上看到他"前世"的痕跡, 故否定輪迴.
        • 換言之, 實體同一性不定義生命同一性, 我們無須一個無形, 不變的靈魂來確認人的同一性
      • 康德
        • 零散的經驗之所以能被組織成一個有意義的世界, 是因為背後必須有一個邏輯上的錨點
          • 透過意識所及的事物來分辨自我同一性
        • 我們現存的意識與狀態, 來源於意識與狀態的改動, 故我是種流動狀態
    • 將記憶和意識的傳遞, 作為同一性判定的衍伸問題
      • 在一些情境下, 人可能會失去意識和自我, 如果將此視為不同人, 會有責任歸屬問題
        • 藥物後的犯罪, 情緒下的犯罪
      • 該怎麼看待失去記憶的人? 失去多少程度的記憶才算是不同人?
      • 無主經驗: 意識狀態, 感覺或思想是可以單獨發生的事件, 它們不需要隸屬於任何一個我
        • 換言之, 我思故我在並不保證我, 只保證思, 有某個思想發生
        • 維根斯坦將其規於語言使用習慣導致的謬誤
      • 個人認為, 在心靈中尋找實體的我, 是徒然無功的, 我比較像是一種可區分的邊界, 在這邊界內, 意識認為是和其直接連結的, 之外則不是, 這邊界並不固定.
    • 自我作為一種組織原則
      • 個體在連續(時間)的感官經驗中, 解讀出自己身為物體, 如何與周遭(空間)互動
        • 意識到自己是以怎樣的方式(立場和觀點)去參與場景, 取得感官經驗
      • 以此觀點, 可以否定一些神秘自我的假設
        • 現時現地的我, 並沒辦法以死後不滅的我/輪迴不滅的我的立場去想像, 只能去想像那樣的我存在
          • 這邊作者沒探討, 現時現地的我, 可以藉由想像去重現過去發生的事件或是即將面對的挑戰, 難道這是同一性的條件?
          • 同一性, 建立在同一個「組織原則」能否連續不斷地向後重構歷史, 向前預測未來
    • 組裝心靈
      • 如果將人的身體/心靈視為電腦的硬體軟體
        • 如果心靈可複製, 該如何面對此情境下的同一性?
        • 個人認為就走分支樹的判定方式, A 犯罪後分裂成B, C兩個體, 且兩個個體彼此不將對方視為同一個體
          • 那麼兩個個體都有罪, 但B, C 不同人
  • 上帝
    • 上帝的存在性論證
      • 本體論論證
        • 上帝是可思量的最偉大事物
        • 假設可思量的上帝是個不存在的事物, 那為其添加存在性的新個體, 會因存在性而增添偉大性, 使其比不存在的上帝存在, 矛盾故上帝存在
        • 問題
          • 增添存在並不總是讓事物更加偉大, 存在不是可被添加的屬性
          • 比較觀念的事物和實在的事物時, 若觀念的事物內含矛盾, 那我們可以推出任何事情 
      • 宇宙論 (第一因)
        • 一切事物的存在, 必有其依存物, 不斷往前追跡, 必有一不需仰賴其他事物的存在體, 此存在體即上帝
          • 此一論證讓一切事物獲得一強力根基, 可終止無限提問的為什麼問題, 具備宗教意義, 可參考梵我一如之說
        • 問題
          • 前提(必有依存物) 和結論(不需依存物的上帝)直接矛盾
          • 物理現實經驗中, 存在即存在, 僅為類似真偽值一般的屬性, 雖非全然可知, 但不仰賴物理系統之外之辯書
          • 因果律是系統內的規則, 不一定適用於系統本身
            • 線上遊戲的規則與線上遊戲本身的關係
      • 設計論
        • 神學代表作
        • 世界的整體和細部是如此融貫, 以精確的方式協調運作, 如同設計師精心製作的工藝一樣, 而這設計師便是上帝
        • 類比且後驗的論證
        • 問題
          • 類比的恰當性, 將世界視為設計品是否恰當
          • 個人認為, 類比是種觸發, 但不意味驗證, 他可以是理論的起點但不是依據
        • 對於設計論, 個人認為, 如果真的有個設計一切規則, 卻不為人知, 不加干預的存在, 那麼我們是無法區分其存在和其不存在的世界, 那就行動層面, 也不該有差異
          • 這個問題不能帶來新的區分, 區分是知識的起源, 故我們無法從此獲得知識, 不知其存在與否是種自然狀態
    • 罪惡問題
      • 宗教對於神明的期待是全能, 全知, 慈愛且善良
        • 世界並非完美, 有苦難有罪惡
        • 因此質疑神明的全能/善良
      • 回應
        • 世界的苦難是種考驗
          • 用以培養人的德行
          • 多用於具備輪迴念的宗教
        • 人無法理解神明, 也無法理解神明的善意與目的
          • 維根斯坦: 不存在的東西, 和存在卻無法理解的事物, 效用並無不同
            • 過度神秘化的事物, 其存在有無對個體的決策和行為是無法區分的
        • 如果無法理解神明的善, 如何形塑道德綱領
    • 奇蹟和證言
      • 我們未曾親眼見證宗教中的奇蹟
      • 判定他人證言真實性時, 我們會基於證言與經驗日常的相容性(一隻飛天的貓違反日常經驗), 但更多時候, 我們基於見證人與證言的關係, 利害關係, 證人的心理狀態(過於恐懼或是肯定) 都會削弱證言的真實性
      • 對於脫離日常經驗的奇蹟, 奇蹟真的發生的機率遠比見證人給予錯誤證言的機率高
      • 以貝氏定里解釋, 奇蹟的先驗機率遠低於假證言的先驗機率
        • 這歸納自我們看到很多宗教謊言, 卻未曾看到奇蹟
    • Pascal的賭注
      • 針對"上帝存在, 信奉其且行善行將得永生, 反之入地獄"的命停
      • 個人如果選擇相信, 那賭對了上天堂, 賭輸了損失有限
      • 個人如果選擇不相信, 那賭對了獲得有限, 賭輸了下地獄
      • 透過期望值的概念, 人必須理性的信奉上帝
      • 問題在於, 對獎懲機制一無所知的我們, 對其假設並推導這件事情不能保證結論正確
      • 獎懲機制的「前提」一無所知, 那麼潛在的神明設定, 宇宙規則的組合就有無限多種可能, 在此樣本空間中,隨機猜中其中一個特定機率趨近於0
      • 即使獎勵無限大, 0 x 無限大是不定型
  • 推理
    • 命題邏輯(Sentential Logic)
      • 論證(argument) 包含前提(premise)與結論(conclusion)
      • 前提/結論以命題(proposition)表示, 具備真假值(true/false)
      • 論證有效性(valid/invliad) 指整個推論的合理性
        • 論證有效: 當前提全為真時, 結論必為真
      • 論證完整(sound) : 論證有效, 且前提全為真 (結論於此必定為真)
      • 語意(Semantics) 關注真假值
        • Truth Table/Truth Tree中, 列舉所有組合, 來驗證有效性
      • 語法(Syntax)  關注推導規則
        • 透過推導規則, 由P推導出C, 或是以反証從P&!C推導出矛盾, 從而驗證有效性
      • 完備性與可靠性
        • 可靠性(soundness): 凡是能用語法算出來的, 語意上一定為真.
        • 完備性(completeness): 凡是語意上為真的, 一定能用語法推導出來, 系統內沒有無法證明的真理
    • First-order logic
      • 加入有些/所有述詞後, 系統依舊完備
    • 加入自然數運算後
      • 系統複雜到足以處理基本的加法與乘法, 系統足以自我指涉(Self-reference), 足以談論內部的公式
        • 將語意編碼成一連串自然數(n1, n2, ...)
        • 將此數列的各元素, 分別放置於由小到大的質數指數向上 (2^n1 * 3^n2 ...), 可得一整數x, 且質因數分解唯一保證我們可以從x解碼出原始語意
      • 定義以下函數:
        • Prf(y,x) : 把數字 y 解碼, 檢查它的每一個推導步驟是否合乎系統的公理規則;如果完全合法且結論等於數字 x, 則回 True
        • Prov(x) = ∃y Prf(y, x): 即 x 可証得
        • ¬Prov(x) = ¬∃y Prf(y, x) : 即x不可証得
        • Sub(x,y): 解碼x, 將x的input 用y 代入w
      • 令F(x) = ¬Prov(x), f為F(x)編碼的結果
        • 考慮 G <=> ¬Prov(Sub(f,f))
        • 透過Sub(x,x) ,們讓F(f) 可以合法被運算
        • F(f) = True
          • F(f) = True 說明其不可証
          • G 為True, 但G不可証, Compleness 受損
        • F(f) = False
          • 即找到y 證明了f, 但f解碼的語意是¬∃y Prf(y, f), soundess矛盾
    • 語言與邏輯
      • 一句話除了直白的真理條件, 亦有隱含意意
        • 上位者多半富有且道德低落 vs 上位者多半富有但道德低落, 兩者有同樣的真理條件, 但相反的隱含意義
        • 語用學(pragmatics) : 研究隱含意義
          • 前後兩句話不同的地方
        • 語意學(semantics) : 研究命題結構語真偽
          • 前後兩句話相同的地方
        • 語法學(syntax): 結構樹的合法性, 推演規則, 怎樣算是wff (well-formed formula)
          • 這兩句話都合法, 多半富有道德低落且上位者則不合法
    • 合理的推理
      • 經驗主義
        • 休謨: 歸納推論
          • 過去的經驗只能提供我們所感知的時空範圍內一些事件直接且確切的資訊
          • 我發現某結果總是在某個原因之後, 所以我預見某個相似原因之後會有相似結果
          • 相似性本身是種無法被證明的假設
          • 類似感恩節的火雞的論調
      • 貝氏機率與証據強度
        • P(h|e) = P(h) * P(e|h) / P(e)
        • 一般而言, 討論的是當我們觀察到e時, 這時h也成立的可能性
          • 換言之, 即觀察到e時對於h成立的信心度
        • 套用到火雞問題
          • h : 農夫仁慈
          • e : 農夫餵養火雞
          • p(e|h) = 1
          • 不管p(h), p(e) 的基礎設定值多少(0~1), 日復一日的餵養中, p(h|e) 上升, 直到接近1
        • 但當h' : 農夫餵養火雞是為了肉品價值, 一年後要宰了火雞, 上述論述依舊成立, 且機率相等
          • 若h 則e, 科學上, 要積極驗證h, 應該去塑造 ~e 則 ~h 的條件
          • 好比火雞不吃讓自己作為肉品的價值下降, 這時仁慈的農夫會允許, 但是為了肉品價值的農夫會選擇填鴨, 即透過實驗讓e產生分歧
      • 解釋與典範
        • 休謨認為,  科學家唯一能做的事情是歸納, 從諸多的事實經驗中去類比和推理較少的規則, 但這並不意味著解釋
        • 個人認為, 這即是尋找一套壓縮規則去
          • 「解釋」從來不是揭露宇宙的最終真理,它只是一套將龐大經驗數據進行無損或微損壓縮的極致手段。
          • 這套規則, 在巨觀層面, 人類往往要求符合直覺的解釋, 但在微觀層面不一定成立
            • 符合直覺的規則: 在語言與因果系統中可以以一種完美的面向呈現
              • "上帝不丟骰子": 滿足確定性的直覺
              • "力與加速度呈現正比": 滿足對線性因果的直覺
          • 在機械學習中,  以統計, space 分割去完成這些規則, 讓其更能擁有脫離語言的解釋性
        • 而符合人類直覺理解的, 較為熟悉的, 被稱為典範
          • 人偏好和其文化共通性高的典範, 但遺憾的是, 唯有對世界的解釋和預測能力才是典範強弱的標準
          • 即使是科學家, 也會因為習慣而偏好固定典範, 直到新生代收集足夠證據, 完成典範移轉
    • 這個世界
      • 物質的初性與次性
        • 次性: 感官直接捕捉的對象,  如顏色味道等, 由此而為人所知覺的性質
        • 初性: 不被感官捕捉時, 亦存在的性質, 物質客觀擁有的物理特質
        • 感官不一定可信, 其唯以生物繁盛為目的演化下的產物
        • 個人認為,  這意味著, 如果有絕對真實但感知其存在對人類有害的事物存在, 那演化會讓我們感知不到他
        • 在洛克的觀點中, 硬度, 延展性, 形狀, 靜態/動態數量等, 屬初性, 其中, 硬度透過空間的佔有與抗力來表示, 動態靜態需要時間, 
          • 個人認為此即將時間空間設定為知識基石, 成為人可接觸到的初性
            • 即先驗實在論
          • 之後柏克萊反對, 從而退回主觀觀念論
          • 換言之, 理解外界特性, 必然由自身心靈所知覺的經驗出發
      • 相對主義
        • 既然次性與感官有關, 感官屬於人, 每個人接受到的知覺(次性), 與基於其上的感受亦不同
        • 但我們仍可以主張某種知覺是正確的
          • 個人認為, 這也就是我們所謂的"客觀" 視點
          • 以科學的觀點來說, 即可以被驗證, 和諸多其他事實融貫
          • 以生命演化的觀點, 則是這知覺具備對生命世界的適應性
      • 力量, 場域和物體
        • 如果將物理元素a 和其他人知覺到其存在的力量m 分開, 那我們無法對a形成任何觀念, 其存在與否對我們而言無可區分
          • 事物的本質, 完全等同於它如何與其他事物互動
        • 個人認為, 的確我們只能接觸到各種力, 而不能使與物質存在的某種東西直接連結, 但是將物質視為存在的方式最適合拿來解釋外界世界, 好比燈移開了光就消失
      • 洛克
        • 人從0開始, 通過經驗事物去建構規則
        • 人可以直接感受到某些初性, 如硬度
      • 康德
        • 人有先驗的預訓練資料, 如時空因果關係, 依此先驗規則與外部經驗互動以得多知識
          • 預訓練
          • 先驗的資料來自于物種演化的選擇
      • 柏克萊
        • 主觀觀念論
        • 只有心靈與觀念存在 (類似笛卡兒的我在)
    • 規則與共相
      • 我們用概念去理解和描述事物, 這些概念總依循某些規則, 那這些規則究竟是怎樣的存在
      • 實在論
        • 柏拉圖主義
        • 規則是真實而客觀的存在 (非多數決的強客觀)
        • 演化以適應規則, 以語言去捕捉描述規則
      • 概念論
        • 規則亦是心靈創造物, 即我們分類諸多外在經驗後得到的結構
      • 唯名論
        • 規則並不存在, 只是使用語詞的傾向
        • 個人認為跟概念論很像, 只是強調我們會將經驗歸納後用言語形容, 用錯言語則不正確, 有點忽視掉演繹
  • 該做什麼
    • 倫理學與道德哲學
    • 真實的關切
      • 關切: 事物的某個面向可能吸引我們, 成為重視或在乎的對象
        • 該面向即是理由
      • 理由可分為描述取向和規範取向
        • 前者描述何種元素具有打動人的力量
        • 後者探討恰當性, 即對關切本身做出評價
      • 關切形成目的, 帶動目的-工具思考
      • 心裡利己主義
        • 將所有關切化約成對內部心理狀態的追求
          • "他不是真正的慈善家, 他只求心安"
        • 這會會讓一切行動變成自私, 也會讓麻痺心靈狀況成為萬用解
          • 混淆了目標和訊號
      • 物化
        • 溝通時, 將對方的關切是視為一種要解除的問題
      • 個人認為, 有時候看出隱藏在背後的真實關切很重要, 但要避免以消滅關切為手段
        • 換言之, 我們可以去找關切的root cause, 但要避免把premise 當root cause去解決
        • 舉例來說, 一個因為找不到工作, 焦慮而睡不著覺的人
          • 關切的也許是睡不著覺
          • 找不到工作是root cause
          • 焦慮是premise
          • 好的做法是協助其求職, 壞的做法是透過酒精消滅焦慮 
    • 內在聲音
      • 有些事物是我們在意其他人是否也關切的
        • 正面來看, 這些關注導向一種理想生活形式
          • 很明顯, 不存在唯一的理想生活形式, 但有多數人共同愛好的元素
        • 反面來看, 違反這些關注指向一種犯錯
          • 接受別人的抱怨時, 我們承認自己違反了他人的關注而感羞恥, 內化了他人的價值觀
    • 真和善
      • 認知論
        • 由真而求善, 人們先有了某種客觀的道德事實(真), 並以此為行為準則(善)
          • 難以解釋何以從真實產生東機
        • 另一種觀點是將道德事實與自然的客觀事實分開, 但這衍生出人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要接受道德事實, 客觀性喪失
      • 非認知論
        • 沒有客觀的真, 道德協調主觀的情緒, 規範人際相處, 屬於社會的習慣
    • 好的不良感受
      • 人們一方面有無數欲求, 但更高層面有著高貴倫理來控制欲求
      • 因欲求而做了違反高層面倫理的行為實, 將產生不良感受
        • 即孟子的羞惡之心
    • 實踐思維
      • 當我們要達成自己的關切(目的)時, 不當將他人視為達成自我目的的工具
        • 操縱/欺騙/說服
        • 剖析利害關係, 表明自己會進行最理性的選項算嗎?
      • 正當的方式, 應當考慮他人的觀點
        • 換言之, 要考量對方主體性
    • 融貫性, 客觀性, 想像力和相對主義
      • 道德準則會衝突, 好比說傷人的實話
      • 大體上只能嘗試客觀, 發揮想像力, 尋求歷史經驗的方式去解決問題
        • 沒有利害關係的第三人會如何看待這個衝突?
      • 不同文化會有不同道德準則, 原則上要看其和自身立場的融貫程度來決定是否接受
        • 好比現代絕對不允許人祭, 但可能容忍一夫多妻
    • 個人心得
      • 主體性是「演化策略」與「權力博弈」的產物
        • 他心問題的實用解: 我們將他人視為「有心靈的主體」,並非因為在邏輯上能絕對證明,而是因為這有助於達成合作,進而保障個體的生存與繁榮。這是一種演化上的最佳策略。
        • 目標修改決定主體地位: 當我們擁有修改對方「最終目的」的絕對權力時(例如馴化家畜或編程 AI),我們就不再需要與之「合作」。
        • 因此,所謂的道德地位與主體性,實質上只存在於我們無法輕易支配對方的「權力對等」狀態中。
      • 社會優勢的正當運用
        • 當我們利用「社會規則所保障的優勢」(例如屋主憑藉產權驅離侵占者)去要求弱勢方退讓時,這並非不道德的脅迫,而是基於社會契約,要求對方進行理性的利害考量並遵守秩序。
      • 分配正義的死局:「向強者傾斜」的生存必然性
        • 外部威脅凌駕內部公平: 在存在敵對社會的國際體系中,如果一個社會為了追求內部公平而限制天才或資本的收益,將導致自身在外部競爭(科技、軍事、經濟)中處於劣勢。
        • 不平等的軍備競賽: 為了確保在對抗中獲勝,社會被迫捲入一場囚徒困境。只要敵對社會向天才傾斜,我們就必須傾斜得比對方更徹底。
        • 這種「極度向頂層強者傾斜」的資源分配,不是出於道德,而是一種無法避免的國家生存邏輯。

2026年8月30日 星期日

2026年8月29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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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漢堡好吃, 牛排不錯

2026年8月28日 星期五

2026年8月27日 星期四